97年度綜合所得稅分3批次退稅

2009072210:00
97年度綜合所得稅將自98年7月底起分3批次退稅,退稅日期分別為:第1批98年7月31日、第2批98年10月31日、第3批99年1月20日。


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經核定有退稅者分3批次辦理;第1批退稅對象為採用網路申報及於5月10日(含)前採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報之案件,第2批退稅對象為5月11日以後未逾申報期限採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方式之案件(含5月10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報之案件),第3批退稅對象為逾期申報及原申報係繳稅,經國稅局核定為退稅之案件。
  

資料來源:北區國稅局 http://www.ntx.gov.tw/Info/InfoHotNews.aspx?ID=84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