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券免納所得稅,捐贈可列舉扣除

2009031310:00
消費券是否需併入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?若消費券捐贈是否可作為列舉扣除?
【免納所得稅】:依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
例)第5條第2項規定:個人自政府領取之消費券免納所得稅。
【可列舉扣除】:個人以消費券捐贈政府或教育、文化、公益機構或團體、得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之1規定列舉扣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