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務觀念~"自用 地價稅率需在九月二十二日前申請 "

2009031110:00
地價稅優惠稅率需在九月二十二日前申請
地價稅優惠;

1、免稅:一般人最常碰到的免稅情況如下:

(1)供公共使用土地,全部免地價稅

(2)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,上面無房屋者全部免地價稅,

如果上面有房屋者:

一層樓減二分之ㄧ;二層樓減三分之ㄧ;三層樓減

四分之ㄧ,四層樓以上減五分之ㄧ地價稅。

(3)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,未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,

地價稅全部免稅。

2、優惠稅率:

(1)、地價稅採進稅率,並取採全縣總歸戶方式課稅,最基本

稅率為千分之十,最高千分之五十五。

(2)、 使用中之都市計劃保留地,統按千分之六課稅,不累進。

(3)、自用住宅土地(含公共設施保留地),地價稅稅率千分

之二。

A、需所有權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有戶籍。

B、無出租營業

C、都市土地不超過三公畝(約九十坪),非都市土地不超

過七公畝(約二一0坪)

D、所有權人、配偶及未成年人,僅能以一處為限。

3、地價稅優惠稅率需在九月二十二日前申請,過期申請,要從明年開始才能享受優惠